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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24 18:29:52浏览数:

  赢博体育赢博体育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4-039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注: (1)因客户结构调整,公司2023年销售半径降低,同时受油价下跌影响,公司物流费用减少,故公司与浙江泰航物流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实际发生额较低;(2)受地区安全事件影响,废纸浆价格大幅攀升,公司废纸浆使用量相应减少导致公司与泰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较低。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合计为人民币137,939.90万元。基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及对2024年公司业务发展的预测,预计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06,915.00万元,2025年1-3月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50,853.75万元,2024年随着公司产销量的释放,公司对采购原料浆纸等和物流运输服务的需求相应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注:(1)2024年随着公司产销量的释放,公司对采购原料浆纸等和物流运输服务的需求增加,因此公司提高了2024年与浙江泰航物流有限公司、泰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本次预计的公司与泰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交易额度包含与泰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指定企业福州绿金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市财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泰茹汇贸易有限公司等发生的交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在实际购销行为发生时,根据需要与关联方指定企业签订具体采购合同。(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不含税金额,预计总额允许在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之间调剂。(4)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1-3月关联交易金额为4.89亿元,实际发生额在预计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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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软件开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及持股情况:泰盛浆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浆纸集团”)持有泰盛贸易66.67%股权,厦门号祥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泰盛贸易33.33%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泰盛贸易总资产人民币169,79.3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63,330.30万元;2023年1-12月,泰盛贸易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4,654.97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74.29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泰盛浆纸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实业”)的全资子公司,泰盛贸易间接受泰盛实业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项之规定,泰盛贸易为公司关联法人。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开发区)椰岛路2529号1幢702、704、705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装卸搬运;纸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情况:泰盛实业持有浙江泰航55%股份,浙江路航物流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泰航45%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泰航总资产人民币17,105.0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612.00万元;2023年1-12月,浙江泰航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5,302.00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995.00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浙江泰航系公司控股股东泰盛实业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项之规定,浙江泰航为公司关联法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经营;电工器材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林业产品销售;木材销售;软木制品销售;木制容器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肥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公共航空运输;国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及持股情况:泰盛实业持有泰盛供应链70%股份,自然人吴明华、吴丽萍分别持有泰盛供应链20%、10%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泰盛供应链总资产人民币68,378.9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864.03万元;2023年1-12月,泰盛供应链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5,259.40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022.60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泰盛供应链系公司控股股东泰盛实业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项之规定,泰盛供应链为公司关联法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制造;软木制品制造;软木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莆田市恒众总资产人民币676.9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72.29万元;截止2023年1-12月,莆田市恒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04.82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96.02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泰盛供应链系公司控股股东泰盛实业控股子公司,莆田恒众间接受泰盛实业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项之规定,莆田恒众为公司关联法人。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纸浆、纸和纸制品的生产、销售;林产、农产、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生产、销售;造纸原料、建筑材料的批零兼营、代购、代销;制浆造纸及设备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屋租赁;资本营运及相关投资业务;纸浆、纸、纸制品的进出口业务。)

  股东及持股情况:泰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科技”)持有贵州竹资源89.53%股权,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贵州竹资源10.47%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贵州竹资源总资产人民币757,566.0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96,663.36万元;2023年1-12月,贵州竹资源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89,049.22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8,000.65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泰盛科技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吴明希先生控制的企业,贵州竹资源间接受吴明希先生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三)项之规定,贵州竹资源为公司关联法人。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和销售各类高档工业包装用纸,包括高档涂布白板纸及其他工业包装用纸,中介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情况:Xing Hui Investment Holdings Co., Limited(星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江门星辉100%股权,泰盛(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香港”)持有星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90%股权,北越株式会社持有星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门星辉总资产32,197.0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7,631.00万元;2023年1-12月,江门星辉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0,849.00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3,640.00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吴明华先生持有泰盛香港100%股权,江门星辉间接受吴明华先生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三)项之规定,江门星辉为公司关联法人。

  住所:公安县杨家厂镇青吉工业园友谊东路18号(友谊东路以北,秦楚纸业以东)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纸制品、机制纸、文化用纸、高级卫生原纸、生活用纸、厕卫纸、湿巾纸、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上述同类产品相关的材料、木浆、竹浆、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的销售;五金交电商品、日用百货、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零售;工业设计;造纸技术咨询服务;纸制品研发及制纸技术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房屋以及生产设备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情况:泰盛(湖北)生活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泰盛”)持有湖北线%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线年1-12月,湖北线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987.38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湖北泰盛系泰盛科技全资子公司,泰盛科技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吴明希先生控制的企业,湖北真诚间接受吴明希先生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三)项之规定,贵州竹资源为公司关联法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浆制造;纸浆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软木制品制造;软木制品销售;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兽医专用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医用口罩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消毒器械销售;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Ⅱ、Ⅲ、Ⅳ、Ⅴ类放射源销售;Ⅰ类放射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及持股情况:莆田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福建医疗器械99.99%股权,黄少霞持有福建医疗器械0.01%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福建医疗器械总资产人民币2,067.3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910.83万元;2023年1-12月,福建医疗器械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97.95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01.18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莆田卓越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吴明华先生控制的企业,福建医疗器械间接受吴明华先生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三)项之规定,福建医疗器械为公司关联法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贸易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号祥总资产人民币205,815.6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331.86万元;2023年1-12月,厦门号祥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87.77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818.35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厦门号祥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吴明希先生100%持股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三)项之规定,厦门号祥为公司关联法人。

  以上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在与本公司以往经营合作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出售商品、接受/提供劳务及出租资产等,是基于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在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主要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协商确定,与市场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发生,可以使公司合理利用关联方的优质资源,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关联交易活动遵循商业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遵循《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中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对外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05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482,370.97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82,370.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7.83%,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为满足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50,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31,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19,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不涉及关联担保,是否涉及反担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合同为准。具体如下: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总额以具体担保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但资产负债率70%以下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得调剂用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以及采购合同履约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含等值外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授权公司财经中心具体办理担保协议事宜。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482,370.97万元赢博体育,均为已签署担保协议并正在履行的担保。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含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其余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届时公司将及时对担保协议签署情况进行披露。公司已签署的担保协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

  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是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合理预计,所有被担保主体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实行财务统一、垂直管理,通过对其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的监控,确保公司及时掌握资金使用状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降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基于被担保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偿债能力较强,偿债风险较小,为其融资及业务履约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82,370.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83%,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

  (二)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因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4-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交易目的: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及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确定影响,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 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0万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采购大量动力煤、淀粉和纸浆,其价格受市场波动影响明显,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可控风险,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确定影响,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锁定原辅材料采购价格,有效管理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按照《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本着谨慎原则,2024年预计开展相关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0万元。如拟投入保证金超出上述额度,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额度追加审批程序。

  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辅材料期货品种,具体包括动力煤、淀粉、纸浆等。公司拟在境内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交易类型主要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第四十七条中的(一)至(四)项。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宜,并按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执行,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0万元。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变化方向与公司预测判断相背离的情况,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或未充分理解商品期货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1、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2、公司将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种类及规模,不做超出经营实际需要的复杂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做商品期货投机业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3、公司法务合规中心将定期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作所需遵循的风险控制程序进行审计监督。通过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定期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公司将定期组织参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规模与目前公司自有资金规模、经营情况及实际需要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4-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基于对2023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商誉等进行全面核查,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本着审慎原则,公司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及金额如下:

  公司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8,298,415.10元。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231,597.17元。

  综上所述,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8,298,415.10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之存货跌价损失18,231,597.17元;本期累计因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导致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相应减少46,530,012.27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反映地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4-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交易目的: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品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以降低和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

  ● 交易工具: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和利率掉期等保值业务。

  ● 交易金额:2024年度预计投资净额不超过1.5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

  ● 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以风险管理及套期保值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其它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投资净额折合不超过1.5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的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和利率掉期等业务。在不超过上述授权额度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金融衍生品投资的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财经中心办理具体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海外投资引起的资金性收支、外币融资风险敞口等,主要以美元、欧元等为主。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品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以降低和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2024年度预计投资净额不超过1.5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授权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23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与日常经营管理紧密相关,旨在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和利率掉期等保值业务。

  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市场风险: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产生影响。

  流动性风险: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金融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履约风险:公司金融衍生品投资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金融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1、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对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2、公司将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投资的种类及规模,不做超出经营实际需要的复杂金融衍生品投资,不做金融衍生品投机业务。

  3、公司法务合规中心将定期对金融衍生品投资工作所需遵循的风险控制程序进行审计监督。通过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定期对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公司将定期组织参与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公司在境外开展的金融衍生业务仅为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开展国家和地区为中国香港、美国等公司境外子公司所在国或所在地。以上地区金融业发达、国别风险低、结算便捷、交易流动性强。在境外开展的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种类为远期结售汇,产品结构简单,流动性风险低,交易对手为信用佳、实力强的国际知名银行。

  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品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以降低和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已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规范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4-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以通讯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董事长吴明武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我们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监督与评估,指导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积极协调了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遵守法律法规,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工作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审计行为规范,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于公司业绩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的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0.11 元(含税)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回购股份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7)。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考核情况,同意公司董事2023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15万元(税前),参加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的相关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各自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完成情况、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等确定薪酬,不另行计发津贴。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考核情况,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固定月薪和年度绩效考核奖金构成,其中,固定月薪按以下标准发放:总裁13.5万元,副总裁8.35万元,董事会秘书8.35万元、财务负责人8.35万元。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奖金按经审计确认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年度净利润0.6%予以计提,由董事会授权总裁根据各自岗位工作业绩制定具体分配方案。其中,兼任人员按公司规定的薪酬制度予以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吴明武先生、陈银景先生和许云先生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核认可同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同意本次方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尽职尽责地完成了2023年度审计工作。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20万元,支付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均与上期持平,我们同意公司支付相关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以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且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合计为人民币137,939.90万元。基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及对公司2024年业务发展的预测,预计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06,915.00万元,2025年1-3月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50,853.75万元。

  董事会认为:上述交易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长兼总裁吴明武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可以使公司合理利用关联方的优质资源,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确定的,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8)。

  根据公司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到期情况,结合2024年度发展规划及战略部署,2024年度拟向各合作金融机构申请折合不超过人民币3,92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综合授信额度将用于流动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外贸易融资、新增项目贷款额度等。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金额为准,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融资需求确定,并在申请的总授信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

  为加快推动业务进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授信额度内贷款的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财经中心具体办理贷款事宜。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结合2023年担保实施情况,公司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50,000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31,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19,000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总额以具体担保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但资产负债率70%以下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得调剂用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以及采购合同履约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含等值外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授权公司财经中心具体办理担保协议事宜。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4-039)。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或授信额度用于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等时,按贷款协议或银行相关要求,需以公司土地、房产、设备等有形资产作为贷款或授信额度的抵押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供账面价值总额为折合不超过人民币3,067,444.58万元的资产抵押,有关贷款或授信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的具体银行、业务种类、币种、金额、期限及其他业务要素,以双方届时签订的有关合同文本为准。

  为加快推动业务进程,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不超过上述额度内的资产抵押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财经中心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锁定原辅材料采购价格,有效控制和防范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按照《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商品期货套保业务风险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本着谨慎原则,2024年预计开展相关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宜,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4-040)。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本着审慎原则,公司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4-041)。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投资净额折合不超过1.5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的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和利率掉期等业务。在不超过上述授权额度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金融衍生品投资的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财经中心办理具体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3)。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项将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存在利害关系,全体董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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